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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选2014届省、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
2014-04-11 00:00   本站 审核人:   (点击: )

各相关院(所):

根据6163银河.net163.am“关于推选2014届省、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”精神,我校将从2014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中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12名,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24名。请各相关院(所)学工组依据“关于推选2014届省、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”精神(附件1)的要求严格把关,凡推荐到研究生学院的学生,经研究生学院审核合格者,均为6163银河.net163.am 201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,省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产生。

由于本次评选时间比较紧,请各相关院(所)抓紧评选,务必于4月18日上午11:00以前将以下材料报研究生学院学生办 :(如不能按时报送,视为自行放弃推荐)

1.6163银河.net163.am 201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审批表;(附件2)

2.15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;(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)

3.学位论文的导师评语和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;

4.6163银河.net163.am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;(附件4)

5.同时报送研究成果相关材料:(原件院(所)审核,复印件加盖院(所)公章,交研究生学院。)

① “项目立项通知书封面”的复印件,项目申请书中有项目组成员一页”的复印件;②“出版、参编著作”的原件和复印件(只要求复印著作的“封面”、“有主编、副主编和编委的一页”);③“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”的原件和复印件(只要求复印刊物的“封面”、“目录”中有研究生论文题目的一页和“论文正文第一页”,第三作者之后将不计入);④“发明专利”、“获奖情况”的原件和复印件;⑤学位论文的导师评语和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。

凡每学期开学不能正常注册报到、有旷课和违纪记录以及欠费的研究生均不能参加评选,评选后入选者若不能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将自动取消本人资格。

特此通知。

   附件1:2014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.doc

   附件2:校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.doc

   附件3:2014届分配表.doc

   附件4:6163银河.net163.am某某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.doc

   附件5:省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.doc

上一条:关于取消部分研究生本学期学位英语考试资格的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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